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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處理】農村要確保污水處理廠正常運行 |
(時間:2011/7/7 11:25:43) |
近年來,國家高度重視農村環境保護,加大了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的投入,相繼在農村一些地方開展了連片村莊環境綜合整治,在人口相對集中的地方建起了污水處理廠,以治理農村污水。這一舉措對改善農村環境質量,削減水污染物無疑具有極其重要作用。 然而,農村污水處理廠建成后,并不就是完事大吉了。這當中還涉及到能否正常運行的問題,主要有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污水處理廠日常的維護和管理問題;二是污水處理廠運行所涉及到的電費,以及添加處理劑等的費用。只有這兩大問題有效解決了,才能確保農村污水處理廠的正常運行,發揮其積極有效的作用。 怎樣確保農村污水處理廠正常運行,發揮積極有效作用呢?對此,筆者建議如下: 建章立制。要建立農村污水處理廠正常運行有效治污的相關制度,形成長效機制,確保有章可循。要配備相應的管理人員,明確相應的職責,負責污水處理廠的維護和運行管理。 保障經費。采取多渠道籌集資金的辦法,確保農村污水處理廠正常運行和維護必須的經費。在有的地方財政還不能完全承擔污水處理廠運行費用的情況下,可采取“三個一點”的辦法,即縣級財政、鄉鎮財政、當地群眾各出一點,3個1/3。縣級財政、鄉鎮財政承擔的費用直接納入預算安排。當地群眾承擔部分可以考慮加在電費或水費中,作為附加費收取。同時,加強農村污水處理廠運行費用的管理,切實做到“三專”,即專門安排、專戶儲存、專款使用,不得挪著它用。 加強督查。對已建成的污水處理廠驗收交付使用后,要切實加強其運行情況的檢查。環保、財政、監察等部門要把農村污水處理廠納入污染治理、資金使用、行政效能等內容,加強對其發揮有效作用的情況進行督促檢查,確保其正常運行,有效治理污水。檢查中發現有不正常運行情況,或處理效果不理想,要及時督促糾正,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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