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電在某種程度上可能比火電造成的污染更嚴重。”2010年12月22日,環境保護部污染防治司副司長凌江在“中國水污染控制戰略與政策創新研討會”上作出這樣的表態。環保官員直接質疑水電大壩,這在過去相當罕見。圖為三峽。
但這種看法很快就遭到了水利專家的“反質疑”。次日,中國水利發電工程學會副秘書長張博庭就發表了一篇題為“環保官員應該懂得科學常識和起碼的邏輯”的文章,認為“這位環保官員沒有任何新意,而不過是重復一些偽環保污蔑水電的謊言”。
“‘十二五’規劃提出了要優先開發水電,目前上報的目標比我預測的高出很多。”張博庭在接受時代周報記者采訪時透露,在水利部上報的規劃中,常規水電開工目標已由6300萬千瓦上調到8300萬千瓦,抽水蓄能電站開工目標也從5000萬千瓦上調到8000萬千瓦,而直到2010年底,中國水電裝機容量僅能達到2.07億千瓦的水平。
如果上述目標最終獲得認可,中國的水電將在西南爭議地區密集開工,而其所依據的最重要理由也是環保—降低碳排放量。
毫無疑問,水電之爭還將延續下去,它的未來尚未明朗;而唯一可以確定的是,無論是它的支持者還是反對者,都希望能通過“環保”來說服對方,在爭論中把握住話語權。
凌江在當天的會上透露,環保部近期在處理一個水域因水電開發而造成的水污染問題,結果發現,由于水流減緩和富營養化,該水域“水白菜瘋長,水生態系統遭到嚴重破壞”。他還進一步闡述認為,水電開發還帶來了移民后移,地質破壞造成水土流失等問題,其損失都十分巨大。
事實上,對于水電建設是否破壞環境的爭論已經延續多年。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世界水電大壩建設就開始趨緩,到了1998年,世界水壩委員會經過兩年集中調查之后發表了《水壩與發展》報告,提出水壩對于環境的破壞令人難以接受的結論。這份報告后來也成為了許多環保人士的共識。
“受到類似觀點的影響,這些年水電的建設非常被動,在宣傳上往往處于劣勢。”張博庭承認該報告給水電帶來了非常負面的影響,但他同時認為,水電的負面作用被反壩者夸大了,強大的反壩輿論,使得“十一五”規劃中的水電工程,最終只完成了1/3。而此次水利部門提交1.63億千瓦的新增目標更多的是要為“十一五”補課。
水庫水質降低,絕不是水庫本身污染了水體,而是水庫對水體的要求高于河流。”張博庭認為,既然污染來自于岸上的排污,就不應當簡單地認為是水電建設造成了河流污染,反而更能借此形成“倒逼”機制,嚴控流域中的排污現象,改善水質,“因為,凡是建設了水庫的地方,都不再容許有人想把河流當作下水道使用,任意排放污水。”
但這樣的理由未被環保人士所信服。“所謂的倒逼機制,有時是很可笑的。比如說長江三峽淤積了大量小礫石,靠水庫排沙系統是沖不掉的,會逐步堆積在水庫里,為了保持庫容,減少淤積,解決辦法就只能是在上游再建一個水壩,最后一級一級地往上建,直到所有的河流都隔斷,全部修建水庫,這種下游倒逼上游建水庫的機制,最后也無法解決問題。”著名環保人士、云南省大眾流域管理研究及推廣中心主任于曉剛表示,盡管水電界宣稱中國水電技術非常成熟,但泥沙淤積問題是水電無法解決的重大難題之一。
“水質污染不僅僅來源于水體自凈能力的降低,水庫本身因生物腐爛也產生沼氣污染,在某些熱帶國家,類似的水電污染排放并不亞于火電站。”于曉剛還進一步補充道,大壩對環境破壞的污染是多方面的,不僅僅是庫區水質,水電對庫區的生物多樣性、下游的濕地環境造成很大的破壞,而且由于庫區居民被后移安置,不得不上山毀林開墾新田,更會造成嚴重的水土流失問題。
張博庭也承認,目前水電開發成本中移民安置資金所占比例越來越高,幾乎占總投入的一半。但是,據于曉剛了解,如此巨大的安置費用也僅能解決房屋、田地都在庫區內的居民的移民問題,而房屋在庫區外的居民,則只能“后靠”安置,因生存而破壞環境的行為不可避免。
水質污染、沼氣排放、生態多樣性危機、濕地消失、泥沙淤積、地震威脅等接踵而至的環保問題似乎已經足夠將水電擠出清潔能源的行列。
“各部門在水電項目上力爭更大的話語權的行為可以理解,作為一個水電專家,我是希望水電能夠更好地被合理利用,而不是被妖魔化。”張博庭對本報記者說,但他強調,“但無論怎樣,最終還得以科學說話。”
一直以來,我國的決策層對待水電的態度相當謹慎。早在2008年度國家提出4萬億振興計劃時,首批投資中電力行業核準投資逾千億元,其中955億元用于廣東陽江核電工程和浙江秦山核電廠擴建工程。此外,國家投資40億元財政資金用于支持農村電網完善和城市電網改造,而水電未被納入其中。
而在2009年十一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開幕當天,溫家寶總理所作的政府工作報告提出,要積極發展核電、風電、太陽能發電等清潔能源,其中對“水電”并未著墨。此后在時任西藏自治區政府主席的向巴平措等人大代表的建議下,修改后的政府工作報告表述調整為“積極發展核電、水電、風電、太陽能發電等清潔能源”。
自此,我國的水電項目逐步升溫。今年下半年以來,以金沙江龍開口和魯地拉為代表的水壩工程陸續通過環評開工,而這兩項工程曾在2009年6月被環保部強力叫停。當時環保部給出的理由是,這兩項分別屬于華能、華電集團的工程在沒有經過環境影響評價的情況下,擅自進行大江截留,“對金沙江中游生態影響較大”。
記者獲悉,以上重啟工程都是金沙江中游水電開發“一庫八級”方案的組成部分,據金沙江中游水電開發有限公司總經理高盈孟稱,八級中的梨園和觀音巖項目的開工手續正在努力運作之中,這意味著金沙江中游水電開發已經全面解禁。
今年8月,發改委副主任、國家能源局局長張國寶對媒體表示,中國承諾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15%的目標當中,有9%要靠水電,大大高于核能的4%,在可用的4億千瓦水力資源中,有3.8億千瓦必須得到開發。
“在能源中長期規劃中應該突出水電的戰略地位。”張國寶當時說道。而在《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的建議》中,對于水電也明確使用了“積極發展”一詞。
據張博庭分析,在“十二五”期間,絕大多數水電工程都將會在西南流域上馬。而另一方面的情況是,正是西南地區脆弱的生態、頻發的地質災害,使得幾乎每個大型水電站的上馬都面臨著巨大的反對聲浪。
“過去我們在地質條件最好的地方都興建了水壩,而現在只能在地質條件最差、地震風險最大的西南山地來建水壩。”于曉剛同時強調,盡管水利部門有足夠大的權力影響決策,但“如果他們使用漏洞百出的話語,最終還是要崩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