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從云南省環保廳了解到,今年云南省環保專項行動將對鉛酸蓄電池行業等重點行業及區域環境污染問題實行省級掛牌督辦,今年6月30日前不能完成整改的鉛酸蓄電池企業將一律關閉。
云南省環保廳等9部門聯合制定的《云南省2011年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實施方案》明確,在2010年全面排查的基礎上,加大對全省已確定涉重金屬重點區域和重點行業的督察督辦力度。重點推進紅河卡房大溝及藤條江流域、南盤江、沘江、螳螂川等流域重金屬排放企業環境違法整治工作。加強對全省納入國家規劃的358家重金屬污染物排放企業的監管,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對鉛酸蓄電池行業企業實行嚴格的環境監管,切實加大查處力度。
對全省鉛酸蓄電池行業企業的環境污染整治,以楚雄州、昆明市、紅河州、曲靖市、大理州為重點。凡存在未辦理環評審批手續或手續不全、污染治理設施不完善、超標排污等問題的企業,一律停產整治,限于今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不能完成的一律關閉。
在開展紅河州境內藤條江流域采選企業環境綜合整治中,要對藤條江流域元陽、金平段的所有采選企業進行全面整治,禁止河道內采選行為,取締全部小選金。紫金礦業元陽華西黃金有限公司所屬選礦企業必須建成尾礦庫,確保選礦廢水零排放。通過整治,確保三家河勐拉橋斷面、藤條江那發出境斷面重金屬含量在今年10月30日前有明顯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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