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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公布第二批9起環保違法典型案件 |
(時間:2018-4-13 8:38:40) |
項目未批先建、企業超標排放、畜禽養殖污染和非法收購危險廢物……4月9日,我市通報第二批環境違法典型案件查處情況,以鐵的手腕、零容忍的態度,始終保持打擊環境違法行為高壓態勢,從嚴查處各類嚴重侵害群眾環境權益的各類環境違法行為。 無證收集貯存廢舊機 油現場查封7350公斤罰款6615元 2017年9月28日21時30分,巴州區環保局接到群眾投訴舉報:大佛寺村五組有人收集、貯存廢舊機油。 經執法人員現場核實,巴州區大佛寺居民楊震租賃大佛寺村五組居民底樓門市,違法收集、暫存大量廢舊機油,對環境安全構成隱患,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相關規定。巴州區環保局對其立案查處,責令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實施現場查封扣押廢舊機油7350公斤,查封廢機油桶123個,并處罰款6615元。 違法排放污染物 一建材公司被罰3萬元 2017年5月25日,市環保局恩陽區分局執法人員對恩陽區萬興建材有限責任公司日常巡查時發現,該公司加工原料堆放場周圍未建圍擋,全部頁巖原料和煤炭裸露堆放,頁巖開采、轉運和加工過程中未落實除塵措施,廠區出入口未建設車輛沖洗臺和沉淀池,進出車輛帶有大量泥土,企業未采取集中收集揚塵處理措施嚴格控制粉塵和氣態污染物的排放,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條第一、二款規定。市環保局恩陽區分局對其立案查處,責令立即整改,并處罰款3萬元。 在禁養區違法養殖畜禽 一養豬場被依法關閉 2017年4月26日,南江縣環保局執法人員在檢查中發現南江縣三元仔豬繁殖場位于赤溪鄉廟梁村禁養區內,且從事生豬養殖活動,其行為違反了《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第十一條第四款和《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管理辦法》第七條第三款規定。南江縣環保局對其立案查處,責令停止在禁養區從事養殖活動,南江縣政府依法對其予以關閉。 未批先建攪拌站 罰款1.5萬元并依法拆除 2017年7月17日,南江縣環保局執法人員對南江縣科園建材有限公司沙河攪拌站現場檢查時發現,該企業在未辦理環境影響評價手續的情況下,擅自在南江縣沙河鎮開工建設,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南江縣環保局對其立案查處,責令停止建設,并處罰款1.5萬元,南江縣政府依法拆除其違法設施。 未批先建觀光電梯 罰款11萬元電梯被查封 2017年3月1日,省環保督察組在對諾水河(省級)自然保護區開展環保督察時,發現四川省諾水河旅游實業公司未依法報批環評文件,擅自在保護區緩沖區內的獅子洞附近新建觀光電梯項目,進行旅游經營活動,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相關規定。通江縣環保局對其立案調查,責令立即改正違法行為,查封觀光電梯,并處罰款11萬元。 違規處置生活醫療廢物 一醫院被罰1萬元 2017年2月18日下午17時,通江縣環保局執法人員在高坑電站庫區現場檢查時,發現通江現代醫院的工作用車將生活垃圾和醫療廢物運至高坑電站庫區(靠河邊)進行焚燒。經查,2017年2月18日上午,病人張某在通江縣瑪麗婭醫院門診部做完手術后將醫療廢物扔入門診部的生活垃圾桶內(2具空針約20-30克),由于內部管理不善,醫生和護士當時均未發現這一情況。當日下午,通江縣瑪麗婭醫院門診部使用通江現代醫院的工作用車將其門診部的生活垃圾運至高坑電站庫區進行焚燒時被環境監察執法人員發現,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相關規定。通江縣環保局對其立案調查,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并處罰款1萬元。 養殖場違法排放污染物 1名責任人被拘留并罰款1.7萬余元 2017年1月13日,平昌縣環保局接到群眾舉報:筆山鎮獅嶺村2、5、7社居民集中式飲用水源受到污染。 2017年1月17日,平昌縣環境監測站對獅嶺村飲用水源天水橋和老堰河取水點水質采樣監測,監測結果顯示兩處取水點水質不達標。1月19日,執法人員對平昌縣元偉種植養殖專業合作社建設的元偉養殖場項目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項目已全面竣工投入生產但未辦理環境影響評價手續,同時該養殖場污染物處理設施發生故障后,不及時、不按規程進行檢查和維修,致使處理設施運行不正常,向外排放的污染物對下游獅嶺村2、5、7社居民集中式飲用水源造成污染,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十九條、第四十二條第四款規定。平昌縣環保局對其立案查處,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并處罰款17676元,并以涉嫌“以不正常運行污染防治設施逃避監管方式違法排放污染物”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對1名責任人行政拘留5日。 直排生產廢水污染河流 1名責任人被拘留并罰款30萬元 2017年8月4日上午,市環保局經開區分局接到群眾舉報:置信招商中心花園后河水受到污染。經查,系四川巴中新普瑞制藥有限公司部分生產廢水未經處理直接通過雨水管網排入下游水體所致。四川巴中新普瑞制藥有限公司水污染防治設施在未經過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驗收,也未向當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告的情況下,擅自于2017年7月24日對提取車間進行設備投料調試,生產廢水未經處理通過雨水管道直接排入冷卻塔外排洪渠的檢查井內,導致該公司至陽臺河段水體受到嚴重污染,造成河中魚類等水生物死亡,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市環保局對其立案查處,處罰款30萬元,并將1名責任人移送公安機關依法實施行政拘留。 違規大量排放粉塵 一水泥公司被罰3萬元 2017年5月23日上午10時,市環保局經開區分局執法人員現場檢查時,發現巴中市永固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在污染防治設施發生損壞、未及時更換修復的情況下,仍然投入生產,造成大量灰色濃煙經烘干設備煙囪排出,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市環保局對其立案查處,責令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并處罰款3萬元。 部門聲音 樹牢生態環保理念 共同守護綠水青山 “此次公布的9起環境違法典型案件充分反映出個別地方和部門,特別是一些企業環境保護法制意識淡薄,生態環保理念不牢,對中央、省、市‘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的決策部署理解不深、認識不到位,重發展輕保護的現象還不同程度存在。”市環境監察執法支隊隊長張耀說,“各級各部門必須樹立正確的發展觀、政績觀,自覺踐行落實新發展理念,廣大企業和生產經營單位,要引以為戒,汲取教訓,自覺增強環保法制意識,共同守護好巴中的綠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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