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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聲】秦皇島市政府關于中高考期間噪聲管理的通告 |
(時間:2012/6/1 11:04:55) |
為在中考、高考期間給我市廣大考生創造一個安靜的學習、考試和休息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和《秦皇島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管理辦法(試行)》有關規定,現將2012年中考、高考期間加強環境噪聲管理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在中考、高考期間(2012年6月1日—6月22日),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加強環境噪聲管理,嚴格控制噪聲污染。 二、禁止在考生午休時間(12∶00—13∶30)、晚間休息時間(22∶00—次日6∶00)進行任何建設工程作業(搶修搶險作業除外)。 三、禁止各類文化娛樂、餐飲等公共服務場所邊界噪聲超過國家規定的環境噪聲排放標準。 四、禁止單位和個人在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高音廣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發出高噪聲的方法招攬顧客。 五、嚴格控制在公共場所組織娛樂和集會等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活動。 六、嚴格控制機動車噪聲污染。所有機動車輛必須遵守城區禁鳴喇叭的規定。 七、嚴格控制室內裝修活動。每日12:00—14:00、20:00—次日8:00,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樓內進行產生噪聲的裝修作業。 八、6月7日—8日高考考試時間、6月21日—22日中考考試時間,各考點周圍200米范圍內,禁止建筑工程作業和室內裝修等所有產生噪聲污染,影響考試的行為。 九、各單位和個人必須嚴格遵守本《通告》規定,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中考、高考期間的噪聲污染防治工作。對違反本《通告》的單位和個人,將依法從嚴處理。 十、監督投訴電話 1.建筑施工噪聲:12369、3065623 2.工業企業生產噪聲,商業、文化、餐飲、娛樂等經營 活動中使用固定設備產生的噪聲:12369 3.早市、夜市、臨時攤點等占道經營以及農貿市場產生的噪聲:12319 4.客貨運輸場(站)和地方鐵路產生的噪聲:3230000 5.住宅裝修噪聲,機動車排放的噪聲,商業經營中高音喇叭噪聲,公共場所娛樂、集會等活動噪聲,家庭娛樂、悼念等噪聲:110
特此通告。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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