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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聲】浙江城鄉環境噪聲質量有望得到改善 |
(時間:2011/2/24 11:20:37) |
環境噪聲一向來是環保部門監管的薄弱環節。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城市化進程的加快,浙江玉環縣城鄉環境噪聲污染影響也日益突出,環境噪聲污染糾紛頻發,擾民投訴居高不下,而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在控制重點、防治手段、職能分工和處罰力度上并不能適應當前的環境噪聲管理工作需要。 為此,環境保護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等國務院11個部門日前聯合發布《關于加強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鄉聲環境質量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將首次采取協調聯動機制解決噪聲擾民問題,以改善城鄉聲環境質量,這也為該縣城鄉噪聲環境污染的改善帶來契機。 根據《意見》內容,縣環保局將通過四方面措施,聯合相關部門通過加大交通、施工、工業、生活等四個重點領域的噪聲污染防治力度,進一步做好我縣城鄉聲環境管理工作,為廣大居民建設安靜舒適的生活環境。 一是加強規劃引導,將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和聲環境質量改善作為當前環保部門的重要任務之一,廣泛宣傳噪聲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在相關環境保護規劃中設立噪聲污染防治章節,并對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明確噪聲污染防治的措施要求,同時嚴格項目環境噪聲“三同時”驗收管理。 二是加強重點源監管,會同有關部門確定交通、建筑施工、社會生活和工業等領域的重點噪聲排放源單位,嚴格各項管理制度,確保重點排放源噪聲排放達標。其中在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嚴格實施禁鳴、限行、限速等措施,在建筑施工場所加強噪聲排放申報管理,嚴格限制敏感區內夜間的施工作業,并實施環保公告制度,在商業經營活動中禁止在室外使用音響器材招攬顧客,在工業園區禁止高噪聲污染項目進入園區,同時加大查處企業噪聲排放超標擾民行為。 三是完善噪聲監測網絡,通過完成城區聲環境功能區的劃定和調整工作,建立和完善聲環境質量監測網絡,進一步加強不達標區域的噪聲削減工作,確保“十二五”末全面達到聲環境質量標準要求。 四是強化部門協調聯動,加強環保、公安、文化、交通、建設、城管、工業、工商等主管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定期組織聯合執法專項行動解決嚴重擾民的噪聲污染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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