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訂閱社區雜志 |
云南省明確第三方治理企業五大領域 |
(時間:2016-3-22 9:25:53) |
《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日前公開發布,其中明確了以環境公共服務、重點行業深度治理、工業園區集中治污、區域水環境綜合整治、重金屬污染綜合治理和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等五大領域為重點,推動建立第三方治理的治污新機制,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不斷提升全省污染治理水平。 據了解,為解決政府在環境公共服務領域包攬建運管、角色定位不清晰和污染治理水平不高等問題,《實施意見》提出,對城鎮污水處理、垃圾資源化處置、城鎮黑臭水體綜合整治等,采取托管運營、委托經營等方式,引入第三方治理企業。 《實施意見》明確,在區域水環境綜合整治領域,以九大高原湖泊及其他水環境問題突出的流域保護治理和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為重點,采取政府引導、委托治理、托管運營、特許經營和資產置換等方式,立足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引進有實力的第三方治理企業開展綜合治理,拓寬水污染防治融資渠道,解決保護治理專業化水平不高、投入渠道單一等問題。 在重點行業深度治理領域,解決少數企業治理不到位排放不達標甚至偷排偷放等問題;工業園區集中治污領域,解決單個企業污染治理成本高、效果差等問題;重金屬污染綜合治理和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領域,解決政府一次性投入較大、回收處理體系不健全、運轉不持續等問題。 為拓展第三方治理市場規模,《實施意見》強調強化政府引導、改革投資運營模式、保障第三方合理收益、增強排污企業實施第三方治理的內生動力。 在推動環保產業發展上,《實施意見》明確,做大做強第三方治理企業,增強市場競爭力;引進知名環保企業集團,進一步提高全省環境污染治理水平;建立創業創新服務平臺,把節能環保產業打造成為新的經濟增長點。 《實施意見》強調,要創新治理機制,明確雙方企業責任,創新履約保障方式,構建企業誠信體系;健全監管體系,規范市場秩序,完善監管機制,加強行業自律;強化政策支持,加大財政資金扶持力度,改善第三方治理企業的信貸環境,推動第三方治理企業直接融資,完善價格收費政策。 《實施意見》還對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主要工作任務進行分解,明確了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的具體責任。
|
|
|
|
推薦圖片 |
|
熱點文章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