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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跨區域規模化傾倒固廢危廢案件頻發亟需重視 |
(時間:2016-5-24 10:03:57) |
近年來,非法轉移傾倒工業廢酸、垃圾、污泥等危廢、固廢案件逐年增多,并呈現發達地區向欠發達地區、城市向農村跨區域、規模化、團伙化轉移趨勢。其中,河北近年來查處的非法轉移處置危廢案件中,七成以上為跨區域傾倒,涉及北京、天津、山東、河南、江蘇、廣東等省市。基層建議,應完善跨界轉移管理制度,并加強污染產業和固廢、危廢后續處理產業銜接,降低處理成本,提高處理能力。 ——廢物非法傾倒頻發 污染現場觸目驚心 “這就是傾倒廢液的地方。”河北省安平縣環保局副局長劉旭光帶著記者來到滹沱河畔的安平縣里河村,縣環保、公安部門剛聯合查處一起在這里非法傾倒工業廢液案件。記者看到,河道兩側能明顯看到橘黃色的廢液痕跡,廢液覆蓋的區域玉米及雜草全部枯黃死亡,河水呈濃郁的黑色,味道刺鼻。 劉旭光介紹說,經取樣檢測,傾倒的廢液PH值小于2注:小于2即屬于強酸、COD為623mg/L、總鉻值為47.4mg/L,屬于具有強腐蝕性的危險廢物并且含有一類重金屬。調查顯示,從2015年10月開始到案發之日,涉案人員每隔一天往這里傾倒3車廢液、每車30噸,估計已有8000噸廢液排入河道。 在石家莊市深澤縣秀武村村北,記者看到幾百個化學原料桶被丟棄在河道內,記者查看桶上的標簽發現,這些原料桶原先主要盛放香精香料、鄰苯二甲酸二丁醇等,一些桶滲出黑褐色的油性物質。記者還在旁邊河道里發現一大片黃褐色污漬,聞著一股工業廢酸的味道。深澤縣環保局副局長趙志峰說,目前在縣境內36條過河道路都設置了障礙墩,每個鄉都派人在路口死盯死守,防止外地車輛傾倒。 記者走訪發現,除了工業廢液,垃圾的跨區域傾倒也較為普遍,尤其偏僻的農村、干涸的河道成為重災區。藁城區南董鎮南大章村旁的滹沱河道矗立著“禁止在河道內傾倒垃圾”的牌子,但河道旁邊都是建筑垃圾和花花綠綠的生活垃圾。村委會一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村里沒這么多垃圾,大多是外地人在這里偷偷倒的。大垃圾車經常半夜就來了,轟隆轟隆得吵得都睡不著覺。有次一下子倒了十幾車,村里雇了兩個鏟車干了10個小時才處理完。村里正準備買移動房,晚上派人盯著。 ——呈現三個特點 利益驅使是主因 記者了解到,近年來非法傾倒、處置固廢危廢案件呈跨區域、團伙化、規模化特點。根據河北省公安廳分析,近年來查處的非法傾倒、處置危廢案件中,70%以上為跨區域傾倒、處置,涉及北京、天津、山東、河南、江蘇、廣東等省市,查處的邯鄲市一個團伙污染環境案就涉及6省10多個市。 而且,隨著打擊力度加大,這類案件呈犯罪團伙化趨勢,成員組織嚴密、分工明確、反偵查能力強,增加了查處打擊難度。就安平查處的里河村案件來看,這個犯罪團伙成員多達上百人、涉案車輛20多輛,收集廢液范圍涉及河北滄州、晉州等地。“這個團伙從廢液收集、轉移到傾倒都有專門人員負責,司機只管開車,各司其職、互不知情”,劉旭光說,“他們在深澤一個沙場設置中轉站,收集好廢液的罐車由專門司機送到中轉站,再換另一名司機送到傾倒地點,司機下車隱蔽到附近小樹林,由一個當地人負責排放,傾倒完畢后用手電打暗語通知司機把車開走。” 基層反映,目前異地傾倒固廢、危廢案件頻發主要原因是具備處置資質企業處理費用昂貴,是非法處置費用的幾十倍甚至上百倍,一些違法企業受利益驅使鋌而走險。安平里河村案件中,利用罐車傾倒廢物的費用一噸才200元。“案件涉及企業大多為小微企業,投資少、科技含量低,沒有能力建設污染處理設施。而委托有資質單位進行處理,要依據危險廢物的種類、濃度等進行收費,費用高昂。”劉旭光說。 ——“污染轉移”環境代價大 跨界管理制度需完善 基層認為,跨區域轉移傾倒廢物相當于“轉移污染”,不僅使事發地生態修復方面付出了成本,而且對當地生態破壞影響深遠。一些基層環保執法人員認為,這類案件頻發反映目前跨界轉移管理制度缺失,亟需引起重視。 在辛集市水處理中心大院內停放著多輛沒有牌照的罐車,車內仍存放著大量工業廢酸。辛集市環保局副局長裴學良說,這是去年扣押的偷排廢酸的車輛,最多時在這里放了十幾輛。司機跑了,車又沒有牌照,廢酸處置不恰當容易造成二次污染,只能先把車放在這里,等將來案件了解后再看怎么處理,可能最后就是當地政府“買單”了。“傾倒地需要做土壤修復,可河北都沒有有資質單位,還得去北京找。” 基層認為,跨區域傾倒廢物案件頻發,根源在于污染產業和后續的循環處理產業沒有銜接。“不少地方污染產業集中、單項污染量大,而后續產業跟不上、處理能力有限。”河北環境監察局副局長朱從利說,如釜殘等制藥廢物是2008年以后才列入危廢,河北制藥企業聚集,但處理企業多數在內蒙,處理成本高。他建議政府重視產業鏈建設、將當地污染性支柱產業和后續處理產業配套起來。 同時,異地傾倒廢物案件頻發反映了跨界轉移管理制度存在欠缺,應引起重視。據介紹,《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辦法》自1999年施行至今近17年,已不能滿足當前管理需要,建議盡早修訂。同時,基層建議建立環保、交通、安監、公安等部門聯合監管執法機制,明確危險廢物跨界轉移審批管理中的分工和責任,從制度層面減少廢物轉移和傾倒環境違法行為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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