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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錫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 未按規定投放將進行處罰 |
(時間:2019-9-2 11:56:07) |
8月31日,無錫舉行“全民動員 機關先行”貫徹《無錫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啟動儀式,推動形成黨政機關示范帶頭、全社會共同參與垃圾分類工作的良好氛圍。9月1日起,無錫進入生活垃圾分類“強制時代”,成為省內第一個實施垃圾強制分類的設區市。 《無錫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對生活垃圾分類設施規劃與建設,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集、運輸、處置,生活垃圾減量與循環利用等進行全面規范。無錫市垃圾分類將實行四分法,分別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無錫城管部門發布實施生活垃圾分類的小區名單,總共1230個。其中,江陰市、宜興市分別有214個、230個小區實施分類,無錫市區有786個小區實施分類。 無錫的酒店、學校、企事業單位等公共機構垃圾分類的“四分類四投放”將首先做到位。普通居民小區采取的是“四分類三投放”方式,即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先放入一個垃圾箱中,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單獨投放。 無錫城管部門開始在各住宅小區完善垃圾分類設施,設置其他垃圾和易腐垃圾收集容器。同時著手對垃圾分類指導員進行培訓,指導員將負責于早晚投放高峰期時,在垃圾桶旁指導居民進行正確的垃圾分類。城管部門還組建“城微動力”“雛鷹小隊”“垃圾分類宣講團”三支志愿者隊伍,開展分類培訓和入戶指導。 無錫將對未進行垃圾分類的行為進行處罰,對未按規定要求分類投放生活垃圾的個人且拒不改正的將罰款50元-200元;對未按規定要求分類投放生活垃圾的單位將罰款3000元-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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