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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條例"正式實施后 寧波首張單位垃圾分類罰單開出 |
(時間:2019-10-8 10:55:33) |
《寧波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于2019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這意味著寧波市自此邁入生活垃圾“強制分類”時代。 十一長假期間,鄞州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結合“執法進小區”行動,強化日常巡查力度,積極推進垃圾分類工作。截至昨日,25個轄區中隊對各自街道、鄉鎮內的小區、商業廣場、賓館酒店、機關事業單位的垃圾分類情況進行了檢查,共計勸阻303起,發放限期整改通知書125份。 10月1日,轄區白鶴中隊檢查至飛躍廣場時發現轄區內一家賓館和一家餐飲店的垃圾收集點十分臟亂,執法隊員當場向兩家單位發放了限期整改通知書要求其整改。當日,中隊按要求進行了復查,發現當事單位皆未按要求完成整改。鄞州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對上述兩家單位以垃圾分類責任區的責任人未按規定保持垃圾收集點的正常使用和清潔衛生為案由進行了立案查處,并于10月3日向兩家單位開出了各700元人民幣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作為《寧波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實施后針對垃圾分類管理責任單位開出的首張罰單,意味著每個責任主體,尤其是餐飲店、酒店等垃圾產生量大,分類任務重的單位,有義務率先做好垃圾分類管理工作。同時,執法部門也會將這些單位作為監管的重點。 鄞州區城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道雖邇,不行不至;事雖小,不為不成。”生活垃圾分類對每個人來說是一件小事,但每個人都行動起來就是一次生活方式的偉大變革。做好垃圾分類工作需要大家共同努力,長期堅持形成習慣,讓垃圾分類成為工作和生活新時尚,攜手共建美好甬城。 據記者了解,10月1日上午,大榭開發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已經根據《寧波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對5戶未按規定對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又拒絕改正的個人開出罰款5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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