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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景虹委員:完善塑料污染控制立法及相關標準 |
(時間:2020-5-28 11:45:35) |
全國政協委員、清華大學分析中心主任李景虹認為,難以降解的塑料廢物在垃圾填埋場或自然環境中持續累積,給地表水、土壤、海洋等帶來持續性的嚴重污染。他建議,完善塑料污染控制的立法及相關標準,出臺針對一次性塑料制品、塑料袋和塑料微珠的禁令和稅收政策。 李景虹建議,應明確塑料產品全生命周期政府各部門的責任;明確違法企業和個人的經濟和行政處罰;按照污染者付費的原則完善稅收等經濟手段在塑料減量化和回收中的作用。需相應出臺農業塑料薄膜、塑料袋和其他塑料包裝標準,塑料處理企業尾水和大氣排放標準,可生物降解塑料認定標準等一系列標準,并適時出臺城鎮和工業污水處理廠尾水微塑料排放標準。 “要減少塑料袋、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從源頭上遏制塑料廢棄物的產生!崩罹昂缯f,應通過完善塑料控制公眾參與制度,加大信息披露力度,號召公眾參與,提高公眾對于塑料污染危害的認知,改變公眾行為和態度。提倡使用塑料包裝替代品,避免過度包裝,提高重復使用率,推動塑料降解技術的發展和經濟型可降解塑料的研發與使用,減少塑料廢棄物產生。 李景虹還建議,推動循環經濟的投資機制創新,加強國際合作,使塑料回收有利可圖。制定新的包裝規則,提高市場上使用塑料的可回收性,激發塑料回收行業價值,推動塑料回收企業建立更大規模、更高標準的回收設施。開發更智能、更可回收的塑料材料,使回收過程更加高效,并追蹤和清除回收塑料中的有害物質和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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