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中心城區餐廚垃圾收運處置規范管理,切實推行垃圾分類,促進資源循環利用,近日,市城管局、章貢區政府、贛州經開區管委會、贛州蓉江新區管委會聯合發布通告,即日起開展餐廚垃圾收運處置專項整治。
根據通告,上述范圍內從事餐飲服務、單位供餐、食品加工生產等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應將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產生的餐廚垃圾(包括食物殘渣、食品加工廢料和廢棄食用油脂等)分類投放,不得混倒入其他垃圾容器。違反規定的,市、區兩級城市管理執法部門將根據《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條例》相關條款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單位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凡是未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置服務許可證,不得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置活動;違反規定,未經批準從事以上活動的,市、區兩級城市管理執法部門將根據《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相關條款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并處以三萬元的罰款。
凡是未將餐廚垃圾交由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或者自行建設符合國家標準的餐廚垃圾處理設施實行無害化處置的,市、區城市管理執法部門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相關條款,對單位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罰款。市餐廚垃圾處理廠將在收運范圍內配備分類收集車輛、人員,制定科學合理的收運班次、頻次,建立全覆蓋、多層次的免費上門收運服務方式,確保餐廚垃圾得到便利、及時的分類投放、收集、運輸和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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