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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中央環保督察整改不力 蕪湖市政府被省環保廳約談 |
(時間:2018-4-2 8:07:48) |
對中央環保督察反饋的問題,報告已完成整改,卻在省大氣污染防治督查中被發現,仍有79家存在環境違法行為,違法率高達88%。3月31日上午,安徽省環保廳公開約談蕪湖市政府,要求蕪湖限期完成整改,并進行嚴肅追責。 90家企業 79家存在環境違法行為 據省環保廳副廳長羅宏介紹,去年5月份中央第四環保督察組在安徽督察期間,受理了蕪湖方村工業園近百家企業未辦理環評、未建設污染防治設施以及噪聲、氣味等突出環境問題,并轉交蕪湖市政府進行調查處理, 2017年底,蕪湖市整改領導小組向省整改辦報告已完成整改。 然而,在今年3月份開始的安徽省大氣污染防治督查工作中,駐蕪湖督查組對方村工業集中區進行檢查,發現該區域90家企業有79家存在環境違法行為,違法率高達88%。其中55家未依法報批或備案建設項目環評文件,擅自開工建設,另有5家雖已辦理環評手續,但未按要求建設污染防治設施或未通過竣工環保驗收。園區內企業負責人法律意識普遍淡薄,缺乏環保常識,企業基本沒有配備環保管理人員。 PM2.5同比上升幅度全省第一 方村工業集中區以小型企業為主,存在生產廢水跑冒滴漏、生產廢氣無組織排放、生產原輔材料和半成品無序堆放等問題,危險廢物、含油廢渣和生活垃圾露天堆放現象隨處可見。部分企業廢水廢氣未經處理直接排放,甚至存在利用暗管偷排廢水以及隨意傾倒危險廢物的現象,集中區內自然溝渠污染十分嚴重。同時督查還發現,蕪湖馬塘街道西村農民工創業園、萬里街道合南工業園、清水街道清水產業園等園區,普遍存在大量違法違規建設項目和散亂污企業。 截止3月30日,蕪湖市累計PM2.5平均值為80.2ug/m3,比2017年同期上升43%,同比上升幅度高居全省第一,在沿江城市里明顯偏高,與今年省政府所下達的大氣環境質量考核要求相去甚遠。 限期完成整改 嚴肅責任追究 約談指出,上述問題說明蕪湖市環境保護責任落實不到位,對中央環保督察反饋的意見整改不力。安徽省環保廳決定對蕪湖方村街道工業集中區掛牌督辦,要求蕪湖市針對園區所有違法違規行為,限期提出治理方案,限期完成整改;并責成蕪湖市政府就中央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不力,進行嚴肅責任追究,責任追究結果在40天內報經省環保督察辦公室同意后實施。同時,這次追責的結果要向社會公開。 蕪湖市分管副市長賀東表示誠懇接受,堅決整改,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用環境保護倒逼產業轉型,堅持鐵腕治污,堅決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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