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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嚴懲環境違法:一季度共對50余家企業罰款9553萬元 |
(時間:2018-4-13 8:21:27) |
記者日前從云南省昆明市環保局獲悉,今年一季度,昆明全市對50余家企業的環境違法行為進行處罰,共處罰款9553.7萬元;運用《環境保護法》及四個配套辦法辦理四類案件7件,其中查封扣押3件,行政拘留3件,限產停產1件。 今年以來,昆明市以水環境質量改善為核心,扎實抓好滇池流域專項治理、集中式飲用水源地專項行動、環境安全隱患排查、大氣污染專項治理等環境監察執法重點工作。 在系統推進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全面落實“水十條”重點任務,繼續強化對金沙江流域、珠江流域、以及滇池、陽宗海、牛欄江、螳螂川—普渡河、南盤江等重點流域企業的監管力度。如在滇池流域,市環境監察支隊會同縣(區)環境監察大隊每周對36條滇池主要出、入湖河道周邊企業進行監督檢查,對企業違法向河道排放污水等行為嚴懲不貸。 為確保重點流域水環境質量不斷改善,今年3月制定印發的《昆明市2018年滇池、陽宗海流域環境監察工作方案》,將新(改、擴)建項目環評和“三同時”、污染治理設施運行、環境應急預案編制和執行情況、在線監測設備安裝運行情況、流域內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等納入年度監察工作重點。 在強化大氣污染專項治理中,昆明市印發《關于建立大氣污染防治現場督查機制的通知》,每周由市環保局領導帶隊對主城區涉大氣污染物排放企業是否達標排放、建筑工地是否按要求落實防揚塵措施、轄區道路是否落實防揚塵措施等開展專項督查。 3月20日至今,全市累計出動環境檢查人員357人次,共對94個在建施工工地或企業進行現場檢查,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15份,對部分違規建設項目進行立案處罰。今年一季度,昆明市環境執法部門共處理群眾投訴1567件,辦結率100%,促進了環境污染問題的有效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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