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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質量改善目標未完成,邯鄲陽泉晉城被環境部約談、限批 |
(時間:2018-5-3 14:20:10) |
因空氣質量改善目標未完成及其他突出環境問題,5月3日上午,生態環境部對河北邯鄲,山西陽泉、晉城三市市政府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并同步暫停3市新增大氣污染物排放的建設項目環評審批。 國家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副主任劉長根在約談會上說,近期環境部對京津冀“2+26”城空氣質量改善情況進行了評估,評估顯示,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2+26”城市PM2.5平均濃度為78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25%,重污染天數為453天,同比下降55.4%,均大幅超額完成《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以下簡稱《攻堅方案》)下降15%的目標。 “2+26”城中,有25個城市圓滿完成PM2.5改善目標,但邯鄲、陽泉、晉城三市PM2.5平均濃度分別下降僅15.7%、12.2%和3.7%,未完成《攻堅方案》明確的下降20%、15%、10%的目標要求。 具體來看,晉城PM2.5平均濃度下降僅3.7%,重污染天氣同比持平,也未完成10%的下降目標,目標任務完成率在“2+26”城市中排名倒數第一。 邯鄲市PM2.5平均濃度下降15.7%,未完成下降20%的目標要求,目標任務完成率在“2+26”城市中位列倒數第二。 陽泉市PM2.5平均濃度下降12.2%,未完成下降15%的目標要求,目標任務完成率在“2+26”城市中位列倒數第三。 同時,環境部組織開展的秋冬季大氣污染治理專項督查和巡查發現,邯鄲、陽泉、晉城三市存在大氣污染治理責任落實不到位、工作推進不力等問題。 “即日起生態環境部暫停3市新增大氣污染物排放建設項目的環評審批(涉及民生及節能減排項目除外),省市兩級環境保護部門需要同步嚴格落實。”劉長根說,晉城、邯鄲、陽泉3市要切實提高認識,按照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特別是打贏藍天保衛戰的要求,進一步壓實責任,強化措施,確保有關問題整改到位,確保大氣污染治理決心不變,目標不降,力度不減,不斷改善大氣環境質量。 劉長根在約談會上要求,3市要制定整改方案,并在20個工作日內報送環境部,并抄報相關省級人民政府。 去年,為解決秋冬季節重污染天氣頻發問題,環境部(原環保部)會同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10部委和京津冀晉魯豫6省(市)政府共同推出《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以下簡稱《攻堅方案》),首次針對秋冬季設定了雙指標下降15%的目標,并第一次對“2+26”個城市制定了量化任務指標。 《攻堅方案》規定,對空氣質量改善幅度達不到目標任務或重點任務進展緩慢或空氣質量指數(AQI)持續“爆表”的城市和區縣,公開約談當地政府主要負責人;對未能完成終期空氣質量改善目標任務或重點任務進展緩慢的城市和區縣,嚴肅問責相關責任人,實行區域環評限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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