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機動車作為日常交通工具已逐漸成為家庭必備,隨之而來的是老舊的機動車報廢數量也大大增加。事實上,報廢機動車處理是否得當,不僅影響生態環境質量,也關系到社會公共安全。 日前,浙江省新昌縣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部在工作中發現,在該縣某廢棄石料場內有大量報廢機動車隨意堆放,油污滲入土壤。經與縣環保局聯合檢查發現,該處為紹興某公司的報廢機動車回收分公司租用,主要從事報廢機動車輛的拆解、回收等業務。 經調查,該報廢機動車回收分公司自2017年10月搬至廢棄石料場以來,在未經環境影響評價、未對拆解場地進行封閉或半封閉、未對地面采取防漏措施的情況下,開始從事報廢機動車的回收、拆解等,致使危險廢液污染土壤。且存在拆解后的零部件、材料、廢棄物未進行分類存儲和標識,對含有害物質的部件、廢棄物的容器未進行標識等情形,由此產生大量的廢機油、廢電瓶等危險廢物,極易造成環境污染和人體危害。 對此,該院向報廢機動車回收企業主管部門發出檢察建議,要求對該報廢機動車回收分公司的違法經營行為依法予以查處和監督整改,進一步加大日常監督檢查力度,確保報廢機動車的回收、拆解等活動依法依規開展。 目前,該公司已暫停了機動車拆解,該院也將持續跟蹤監督,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和社會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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