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訂閱社區雜志 |
山東:重污染天氣拒不停產停排限產可依法查封 |
(時間:2019-1-4 10:46:34) |
1月1日起施行的《山東省環境保護條例》提出,重污染天氣應急期間拒不停產限產的可以查封扣押。據悉,這條新措施旨在有效地防止排污單位繼續偷產偷排。 全面修訂的《山東省環境保護條例》是山東省生態環境領域基礎性、綜合性的地方性法規,所確定的原則、制度、責任體系等是山東省落實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的基本遵循。 新版《山東省環境保護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發生較大、重大、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或者在重污染天氣應急期間,未按照要求實施停產、停排、限產等措施,繼續排放污染物的,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可以依法對有關設施、設備、物品采取查封、扣押的行政強制措施。 此外條例還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依法作出責令排污單位停產、停業或者關閉決定的,可以要求供電企業采取中止生產用電的措施,供電企業應當予以配合。 據介紹,此次修訂明確了責任體系,加強了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屬地監管職責,突出了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的環境保護主體責任,明確了公民環境保護權利和義務。
|
|
|
|
推薦圖片 |
 | 國內外專家學者匯聚沈陽 共商大氣污染預防 | 為推動亞太經合組織(APEC)各成員經濟體中小企業間的國際技術交流與合作,推動中外中小企業在環保產業技術領域發展,加速企業間成果對接與洽談,由第十屆APEC中小企業技術交流 |
|
|
|
|
熱點文章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