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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環保新政:“氣質”排名落后 負責人將被約談 |
(時間:2019-8-16 15:22:14) |
“氣質”連續3個月排名后10名,鎮街負責人將被約談。9月起,青島141個鎮街將實行環境空氣質量排名管理新政。 日前,青島市環委辦出臺《青島市鎮(街)環境空氣質量排名管理辦法(試行)》,自2019年9月開始執行。環境空氣質量連續3個月排名后10名的鎮街,由所在區(市)黨委政府分管領導對鎮街黨政主要負責人或對本階段影響環境空氣質量的主要污染源監督管理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經約談仍未整改到位,由區(市)黨委政府對相關責任人啟動問責調查,經調查確實存在不擔當、不作為情形的,依據有關規定問責。 環境空氣質量排名連續3個月進入后10名的鎮街數量達到3個及以上的區(市),市政府對相關區(市)政府分管領導進行約談。經約談仍未整改到位的,由市環委辦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移交有關部門啟動問責調查,經調查確實存在不擔當、不作為情形的,依據有關規定問責。 《辦法》同時規定,對故意干預環境監測活動正常開展,導致鎮街點位監測數據失真的,相關監測時段(按日計算)數據無效,用該區(市)所有鎮街子站的最高日均值替代后參與排名,同時依據相關規定追究直接責任人及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據了解,青島市環委辦將按照月度、年度對141個鎮街環境空氣質量進行評價排名,形成青島市鎮街環境空氣質量情況通報并向社會公布。 據了解,今年3月,青島市開展了全市鎮街空氣自動站細顆粒物(PM2.5)、可吸入顆粒物(PM10)兩項主要污染物濃度的月度排名,并對排位前十名和后十名的鎮街進行通報。在此基礎上,青島市環委辦制定《青島市鎮街環境空氣質量排名管理辦法》。相關負責人介紹,《辦法》將繼續對市對鎮街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中PM2.5、PM10兩項指標進行評價,并根據排名結果,對排名靠后和月度環比下滑明顯的轄區鎮街實施強化督查和現場指導,促使其落實責任,加快整改,充分調動各鎮街轄區政府的責任心和大氣污染治理的積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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