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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十堰市分級管控夏季臭氧污染 |
(時間:2020-7-6 11:03:54) |
日前,湖北省十堰市大氣辦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十堰中心城區夏季臭氧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此舉旨在及時有效地預防、控制和應對臭氧污染,切實改善十堰市環境空氣質量。 夏季臭氧污染已成為影響十堰市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的重要因素。為防治臭氧污染,十堰將實施分級管控措施。其中,6月-9月實施常態管控。十堰市大氣辦將結合十堰市及周邊城市監測數據、監測部門和氣象部門的預報情況,即時發布啟動或取消中心城區臭氧污染防治聯動響應的指令,實施強化管控措施。 具體來說,常態管控措施包括十堰市京能熱電廠通過壓減企業負荷或加大脫硝劑用量等措施控制NOx排放濃度和排放總量、強化涉VOCs企業達標整治及無組織排放控制、對涉VOCs重點企業定期開展專項檢查、加大噴涂行業管控力度、加強加油站油氣回收設施運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強油品環節和車用尿素各環節監督、強化“黑煙車”“無標車”監管、加大餐飲油煙及露天燒烤整治力度、增加灑水車與霧炮車的作業頻次、具備條件時開展人工增雨作業等10項。 強化管控措施包括涉VOCs重點企業采取錯峰生產或減產、建筑墻體涂刷裝飾等涉VOCs排放工序的項目錯峰施工、城區內所有加油站合理調整卸油時間、利用霧炮車與灑水車在重點區域連續噴霧灑水降溫作業、開展機動車尾氣污染路檢抽查聯合執法行動、優化信號燈配時等6項。 十堰市將嚴格落實相關防治責任及措施,推動形成夏季臭氧污染防治的長效聯動機制。市大氣辦將對聯動響應開展情況進行巡查,對工作措施落實不力的,予以通報督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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