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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安全城市化迅速推進 土壤污染管控加強農業防治 |
(時間:2018-1-19 14:40:50) |
回眸歷史,自19世紀中期發起的第二次工業革命之后,歐美等發達國家污染事件頻發。我國的土壤問題則在20世紀79年代末改革開放之后開始凸顯。工業化和城市化迅速推進,環境安全管理模式粗放、工業污水廢水無序超標排放、泄露及垃圾滲濾液等,嚴重危害了人類賴以生存的土壤。 土壤安全與每個公民的健康息息相關,是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物質基礎,是國民財富的重要組成部分,更與美麗中國愿景的實現及大國崛起有著不可分割的緊密聯系。因此,土壤環境保護已經成為生態文明建設過程中不得不重視的大問題。 正如習近平總書記在十九大報告中所說的,建設生態文明是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的千年大計,要像對待生命一樣對待生態環境。要強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復,加強農業面源污染防治。 環保部部長李干杰也指出,土壤污染防治關乎米袋子、菜籃子、水缸子安全,并且土壤污染相對大氣污染、相對水污染來講,它的防治難度更大,也因此必須高度重視,下更大的力氣、更大的功夫抓緊推動。 根據以往的調查研究不難發現,我國目前土壤污染情況集中體現在幾大方面: 耕地污染范圍廣; 城鎮化推進過程中形成的城市場地污染嚴重; 工農業粗放式發展導致大面積污染; 土壤重金屬污染嚴重及礦區污染等 頂層設計趨完善 為了加快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推進,2016年5月,國務院印發我國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行動綱領——《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提出明確目標: 到2020年,全國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0%左右,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90%以上。全國土壤污染加重趨勢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土壤環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環境風險得到基本管控。 有了時間表和軍令狀之后,我國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在2017年開啟落地之旅。從2017年初以來,國土部、住建部、環保部等中央部委到地方政府加速推進防治土壤污染的相關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今年11月環保部例行發布會上,環境保護部規劃財務司負責人尤艷馨表示,今年中央財政安排的環保專項資金中,土壤污染防治中央財政安排專項資金65億元。至此,十三五以來我國累計安排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達到150億元。 我國國家層面制定的第一部土壤污染防治領域的單行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確定了土壤污染防治責任的制度框架,明確提出了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已經在今年10月份通過人大第一次審議,有望在2017年底或2018年初出臺。 修復市場面面觀 推進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建立健全法規標準體系;發揮政府主導作用,構建土壤環境治理體系;開展土壤污染調查,掌握土壤環境質量狀況;開展污染治理與修復,改善區域土壤環境質量……中央到地方的政府系列舉措,正使得土壤修復趨于理性,土壤修復市場也從爆發轉向平穩快速釋放。 資料顯示,2015年我國土壤修復市場規模只有30億元,2016年攀升至90億元,從事土壤修復業務的企業也從三年前的500加增至目前的近3000家。基于當前形勢判斷,我們認為,2017年土壤修復市場規模有望達到250億元,“十三五”期間,突破1000億元為大概率事件。 藍海,還是紅海?全聯環境商會榮譽會長、桑德集團董事長文一波一番話直指問題的核心,“環保產業是藍海也是紅海,如果有新技術和新商業模式的突破就是藍海,反之便是紅海。” 先說技術研發。我國目前的土壤修復技術相較于世界廣泛應用的技術種類而言,數量偏少。由于研發成本與技術成本高昂,目前正在進行的技術研發規模偏小,與發達國家相比,仍舊任重而道遠。 再說商業模式。我國土壤修復市場最大的短板之一便是最新的商業模式的匱乏。尤其是面臨日趨復雜的土壤污染問題與修復環境,缺乏行之有效的探索與實踐。 因此,雖然土壤修復市場已經迎來窗口期,但需要認清我國土壤修復行業剛剛起步不久的現實,仍舊需要國家政策的繼續扶持加碼,需要建立有治理技術完備、資金雄厚的綜合能力強的土壤修復龍頭企業推進,還需要若干綜合能力強的龍頭企業和一批有活力的中小企業來整體推動。 《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要求自2017年起,各地要結合土壤污染狀況詳查情況,根據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調查評估結果,逐步建立污染地塊名錄及其開發利用的負面清單,合理確定土地用途。符合相應規劃用地土壤環境質量要求的地塊,可進入用地程序。暫不開發利用或現階段不具備治理修復條件的污染地塊,由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組織劃定管控區域,設立標識,發布公告,開展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空氣環境監測;發現污染擴散的,有關責任主體要及時采取污染物隔離、阻斷等環境風險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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