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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標準驅動“新紀元” 土壤修復將帶來哪些發展機會 |
(時間:2019-2-27 11:07:09) |
受投融資環境變化、政策驅動、主流改變等因素影響,土壤修復發生“強者越強、弱者越弱”的分化,在2019年試圖尋找機會逆襲的企業,是否能看清行業發展趨勢?想在土壤修復行業找到立足點,不僅要應對行業擴張加速、準入門檻趨嚴的現狀,還要追趕技術路徑呈現的新趨勢,又該如何擁抱新一輪行業愿景? 與2018年環保資本寒冬形成鮮明對比的是,一場“看不見硝煙的戰爭”仍舊維持穩步釋放的利好態勢。公開資料顯示,在過去一年時間里,土壤修復市場規模達到104億左右。這其中,合同額接近72億的工業類污染場地修復工程成為重頭戲,且資金規模愈來愈集中于大項目,達到億級的項目就約占一半市場規模。但即便如此,當前我國土壤修復產業的產值不及環保產業總值的1%-2%,而這一指標在發達國家的土壤修復產業中已經達到30%以上。 2018年8月31日,我國首部專門規范防治土壤污染的法律——《土壤污染防治法》正式對外公布。這部以預防為主、保護優先、風險管控、分類管理、污染擔責、公眾參與為原則的“最嚴”土壤污染防治頂層設計,針對土壤污染風險高的企業地塊,將結合地塊詳細調查,提出有針對性的污染防治、風險防控等措施。但與水污染防治法側重于處罰相較,土壤污染防治法更傾向于系統性修復工程,側重點在“修復”。 按照土壤污染程度和相關標準,將農用地劃分為優先保護類、安全利用類和嚴格管控類。一方面對于污染責任人認定、污染治理誰來買單、如何對污染行為嚴懲重罰等核心問題作出了明晰界定,另一方面則明確提出土壤污染責任人承擔污染地塊的修復責任。此外還強化了農業投入品管理,減少農業面源污染,并加強對未污染土壤和未利用地的保護。 地方層面的制度設計隨即紛至沓來。包括浙江、江蘇、上海、廣東、湖南等地陸續提出具體治理目標及實施方案。誠如上海以農用地中的耕地和建設用地中的重點行業企業用地為重點,明確監管的重點污染物、重點行業和重點區域,設定分階段目標指標;湖南則強調通過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發揮財政資金撬動功能,帶動更多社會資本參與土壤污染防治。 自此,一系列相關政策接連出臺,也構成土壤修復行業黃金發展機遇的外部動力。按照多部委針對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工作的時間安排,計劃于2020年底前摸清農用地和重點行業企業用地污染狀況。而以上述新規為分界點,土壤修復在迎來系統全面的準入門檻的同時,也跑步進入了由政策標準驅動的新常態。尤其在《土壤污染防治法》出臺后,邏輯變了,將污染場地治理好,是唯一的考量。 此外從市場層面來看,來到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的收官節點,2019年土壤修復市場預計達到200億。在未來兩年內,土壤修復的市場投資體量有望升至1980億,這也遠遠大于大氣和水污染治理所帶來的想象空間。其中又以耕地與城市場地修復為最,前者均具備超過千億級的潛在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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