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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撫順市發展綠色建筑打造節能城市 |
(時間:2012/6/15 11:14:24) |
截至2011年,我市累計建成節能建筑3200萬平方米,其中居住建筑2830萬平方米,公共建筑370萬平方米,太陽能光熱、光電技術及地源熱泵技術應用面積達100萬平方米。累計節約采暖用標準煤255萬噸,同時減少二氧化碳排放115萬噸,二氧化硫排放6.4萬噸。我市節能工作不但改善了人們的居住環境,而且節約資源,基本達到了國家綠色建筑標準。這是6月12日,記者從市新型墻體節能建筑材料辦公室了解到的。 綠色建筑是指為人們提供健康、舒適、安全居住生活空間的同時,在建筑全壽命周期中實現最大限度地節約資源(也就是節能、節地、節水、節材)、保護環境和減少污染,做到人與建筑、環境和諧共處、永續發展。綠色建筑對環境無害,能充分利用環境自然資源,并且在不破壞環境,保持生態平衡條件下建造的一種建筑。綠色建筑又可稱為可持續發展建筑、生態建筑、回歸大自然建筑、節能環保建筑、節能省地型建筑等。 在建筑領域大力開展節能工作,建設環境友好型社會,是黨中央、國務院一項重大戰略部署。溫家寶總理曾做出批示:“發展綠色建筑,最大限度地節能、節水、節地、節材,減少污染,保護環境,改善居住適宜性、健康性和安全性,不僅是轉變建筑業發展方式和城鄉建設模式的重大問題,而且直接關系群眾的利益和國家的長遠利益。”建設部副部長仇保興指出,綠色建筑這場建筑界的革命既有可能助推我國走向綠色低碳發展之路,同時,也給城市規劃和建筑界帶來巨大的挑戰與機遇。 我市建筑節能工作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視,建筑節能工作起步早、起點高、推進快。我市早在1986年就開始建筑節能全國試點工作,受到建設部及省建設廳嘉獎。2001年市區新建居住建筑已全部按50%節能率進行設計、建設。2005年新建公共建筑也開始按50%節能率進行設計、建設。2008年城區居住建筑全面實施65%節能標準,是繼沈陽、大連之后,我省第三個實施65%節能標準的城市,比省政府要求提前兩年。 “十二五”期間,我市將根據國家《“十二五”建筑節能發展規劃》,學習借鑒其他城市節能建筑和綠色建筑的成功經驗,引進全新的綠色建筑設計理念,通過試點工程,推進綠色建筑發展。積極推進綠色規劃,以綠色理念指導城鄉規劃編制,建立包括綠色建筑比例、可再生能源利用、土地集約利用、再生水利用、廢棄物回收利用等內容的指標體系,作為約束條件納入規劃編制,促進城市基礎設施的綠色化;大力開展綠色建筑評價標識工作,把“節能為本”作為我市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的最高要求;加大綠色建筑推廣支持力度,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建設綠色住宅小區,加大綠色建筑推廣應用的支持力度,研究制定促進綠色建筑在土地轉讓方面的優惠政策,在土地招拍掛中,明確綠色建筑的建設用地比例。 我市將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可持續發展道路,轉變生產方式,滿足人們對優質居住建筑的需求,通過合理設計、提高系統綜合能效、科學利用可再生能源、提倡低碳消費行為,研究制定相應的鼓勵政策與措施,經過幾年的努力,使我市的綠色建筑項目達到規模化建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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