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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規建局:綠色建筑最高補30萬 建筑節能項目最高補50萬元 |
(時間:2017-3-9 10:52:49) |
記者昨日從珠海市住規建局獲悉,該局決定在全市范圍內征集2017年度綠色建筑、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創新技術示范項目。申報示范工程的項目可以是全市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的綠色建筑、建筑節能項目(包括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項目)以及綠色建筑創新示范項目。其中,申報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創新示范項目應在2017年12月31日前竣工。 市住規建局將組織專家對征集到的工程項目進行評審,擇優示范,示范項目授予“珠海市綠色建筑示范工程”、“珠海市建筑節能示范工程”及“珠海市綠色建筑創新技術應用示范工程”稱號,頒發證書和獎牌,相關設計、施工、監理、建設單位獲獎情況記入局誠信管理系統。 其中,對于報建時承諾使用經確認備案的新型墻體材料和預拌砂漿,可以免交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對于符合省和國家有關示范工程標準的,將推薦申報省、國家級示范項目。 同時,根據建筑節能專項資金使用要求,二星級綠色建筑每平方米補貼25元,最高不超過10萬元;三星級綠色建筑每平方米補貼45元,最高不超過20萬元;具有運營標識綠色建筑每平方米補貼50元,最高不超過30萬元。 可再生能源示范項目方面,光伏項目按裝機容量每瓦補貼0.05元,最高不超過20萬元;光熱項目按用于光熱系統建設增量投資額10%進行補貼,最高不超過20萬元;其它建筑節能項目(含節能改造項目),按節能項目增量投資額10%進行補貼,最高不超過50萬元。 此外,綠色建筑創新技術應用示范項目,按采用的節能技術增量投資額10%進行補貼,最高不超過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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