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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寧市住建委組織召開《咸寧市綠色建筑實施管理辦法》宣貫會 |
(時間:2017-3-31 9:59:52) |
為提升綠色建筑設計建造水平,加快推進綠色崛起,建設中國中部綠心和國際生態城市,2016年12月30日咸寧市人民政府出臺了《咸寧市綠色建筑實施管理辦法》!掇k法》規定:2017年1月1日起,全市城鎮新建各類民用建筑應按《湖北省綠色建筑省級認定技術條件(試行)》進行項目設計、審查、施工、監理、驗收、備案。市中心城區及各縣(市、區)中心城區新建國家機關辦公建筑、政府投資的公益性建筑以及各類大中型公共建筑應按二星級以上標準進行設計、建造。鼓勵建設單位設計建造綠色生態城區示范、綠色建筑集中示范、高星級(即二星或三星級,下同)綠色建筑示范項目。 為使《辦法》盡快得到貫徹落實,3月28日咸寧市住建委組織召開了《咸寧市綠色建筑實施管理辦法》宣貫培訓會。會上,市住建委相關人員進行了輔導學習,就《辦法》出臺背景、意義作了說明,就《辦法》相關規定進行了解讀,與會人員進行了座談、討論。 市住建委汪曙東副主任強調,要通過多方式、多途徑開方位強化《咸寧市綠色建筑實施管理辦法》的宣貫,要通過各種措施保障落實,樹立普及一星綠色建筑,推廣二星、三星級綠色建筑意識,提升綠色建筑設計建造水平,把我市建筑節能工作提上新臺階。 在這次宣貫會上,還進行了“面對面、聽期盼”征求意見聽心聲活動。 咸寧市墻革節能辦、各縣市區墻革節能辦、散裝辦相關負責人和來自企業和項目的代表共計50人參加了宣貫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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