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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魯木齊市新建民用建筑全部執行“綠色標準” |
(時間:2017-5-15 10:17:47) |
5月13日,記者從烏魯木齊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獲悉,烏魯木齊市政府日前發布《全面推進綠色建筑發展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決定從今年6月1日起,烏魯木齊市新建民用建筑全部執行綠色建筑標準。這標志著今后烏魯木齊市民用建筑將更加節能環保。 《方案》規定,到2020年,創建3個以上民用綠色建筑示范園區。主城區城北分區規劃范圍內及綠色建筑示范園區內的新建民用建筑按照綠色建筑二星級及以上標準建設的面積占該片區同期新建民用建筑總面積的比例不低于50%。 烏魯木齊市還將嚴格執行新建居住建筑75%、公共建筑65%節能標準,城鎮新建建筑節能達標率100%,完成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面積1000萬平方米。推動可再生能源與建筑一體化應用,實現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領域消費比例占建筑能耗的15%以上。完成10萬平方米以上超低能耗建筑、被動式建筑示范應用工作,形成至少2000噸標準煤節能能力。 6月1日起,烏魯木齊市新建建筑將嚴格執行現行建筑節能標準,大力推進既有建筑節能改造,探索以老舊小區節能改造為重點的規模化節能宜居綜合改造,全面提升改造標準至65%節能標準。加快推進公共建筑節能工作,繼續開展公共建筑節能監管體系建設,鼓勵能源服務公司等市場主體參與改造。全市還將開展綠色施工示范工程創建活動。 在獎勵機制方面,《方案》規定,對于通過國家、自治區審核、備案及公示且滿足相關標準要求的二星級及以上的綠色建筑,經烏魯木齊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并報烏魯木齊市政府批準,可享受市級財政資金獎勵,二星級20元/平方米,三星級40元/平方米。經專家審定,對建筑面積超過1萬平方米達到或優于國家標準的被動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清潔能源應用建筑(太陽能強制范圍及天然氣應用除外)示范項目,給予10元/平方米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方案》還規定,烏魯木齊市發改、建設等部門要把綠色建筑發展任務和執行情況納入烏魯木齊市建設領域節能減排考核體系。 綠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壽命周期內,最大限度地節約資源(節能、節地、節水、節材)、保護環境和減少污染,為人們提供健康、適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間,與自然和諧共生的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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