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間,所有新建建筑全面執行節能50%的建筑節能標準,要將深圳打造成為“綠色建筑之都”。這是昨天記者從最新一期的政府公報上獲悉的。
昨天,最新一期的政府公報下發了《深圳市節能減排綜合性實施方案》,除了限制、不斷淘汰高耗能、高污染行業,將來可能會直接影響我們居住環境、生活方式的一個節能減排舉措就是建筑節能。“方案”中規定:“十一五”期間,所有新建建筑全面執行節能50%的建筑節能標準,其中10%的新建建筑達到節能65%的標準規定。具備太陽能集熱條件的新建12層以下住宅建筑,應配置太陽能熱水系統,光熱應用建筑面積不低于200萬平方米。推進太陽能、淺層熱能、生物質能、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規模化應用。
對現在已經在用的建筑,《方案》也規定將通過一系列措施推動這些既有建筑進行節能改造。建立全市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監測平臺,2010年前,完成約1200棟大型公共建筑的能耗統計、完成600棟重點建筑的用電分項計量裝置安裝和能耗審計與能耗公示。到2010年,完成既有建筑節能改造總建筑面積不少于110萬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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