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規劃局牢固樹立綠色發展理念,充分發揮規劃引領作用,實施綠色規劃,有力助推了綠色建筑發展。目前,該局編制并通過市政府審批控制性詳細規劃34項,受理報建項目1395項,均將綠色建筑發展要求落實到控規編制和方案審查中。 據了解,泰安市規劃局在編制控制性詳細規劃時,對居住用地、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設施、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明確提出綠色建筑星級標準,要求相關項目至少達到一星級標準,并將其納入規劃條件的強制性內容,作為土地出讓或者劃撥的必要條件。加強規劃及建筑設計方案審查,要求在編制規劃時充分考慮綠色建筑要求,增加相應的綠色建筑設計專篇,落實規劃條件要求。從場地、公共綠地、建筑造型、生活服務設施等方面把控,使建筑獲得良好的采光、通風,增加綠地面積,提高環境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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