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末,蘭州市計劃完成130萬平方米的既有建筑節能改造任務。這是近日從蘭州市政府常務會議上得到的消息。這一舉措帶來的直接效果將是每年可節約標準煤約2.73萬噸,可節約資金1092萬元(按400元/噸計算),減少排放二氧化碳52.38噸、二氧化硫42.31噸、氮化合物266.93噸。
這次既有建筑節能改造的內容包括建筑圍護結構節能改造,室內供熱系統計量及溫度調控改造,熱源及供熱管網熱平衡改造。改造范圍為:2000年前竣工驗收、未做節能且能正常使用年限25年以上的非節能民用建筑;不屬于城市拆遷范圍的民用建筑;按《既有采暖居住建筑節能改造技術規程》的規定判定,達不到該標準要求的居住建筑。
根據蘭州實際情況,熱計量方式優先實行熱源計量和樓棟計量。室內采暖系統改造以溫度調控和熱計量為手段、實現建筑節能為目的,方便熱量收費。改造后的室內采暖系統既要滿足室溫可調和分戶計量的要求,又要滿足運行和管理控制的要求。改造的供熱采暖系統,必須明確一處供熱企業和終端用戶之間的熱費決算點,并在該位置上安裝熱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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