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從山西省太原市城建部門獲悉,按照國家規定的建筑節能50%的執行標準,目前太原市節能建筑總面積已達2279.72萬平方米,每年可減少煤耗30.77萬噸,相當于一座中小型煤礦一年的開采量。 目前,太原市既有建筑面積1億平方米,其中城鎮既有建筑面積為8304.79萬平方米,累計有2279.72萬平方米達到了節能標準,每年可減少大量建筑能耗。另外,太陽能、淺層地熱等可再生能源在太原市建筑中的應用比例也大幅增加,從2005年不足1%發展至2009年的16%以上,實際應用面積已達550萬平方米,每年可節煤10.78萬噸。 此外,太原市還制定出臺了《太原市綠色建筑標準》,對可再生能源利用實施有效監管,安排可再生能源獎勵補助資金5000萬元,專項支持可再生能源應用項目。據了解,僅2009年全市就有186萬平方米建筑應用了可再生能源,初步形成了污水源、淺層水源、土壤源、深層高溫地下水源"四輪驅動"的地源熱泵應用技術,以及太陽能光電、光熱與建筑一體化的可再生能源綜合利用格局。太原市城建委負責人表示,到2013年,太原市三成新建建筑都將使用可再生能源。屆時,每年可節煤39萬噸,減排二氧化碳96.4萬噸,減排二氧化硫0.784萬噸,減排粉塵顆粒0.558萬噸,太原市環境質量將得到進一步改善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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