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訂閱社區雜志 |
【建筑】安徽省關于組織申報省級《民用建筑能效測評機構的通知》 |
(時間:2010/9/9 11:19:36) |
各市住房和城鄉建委(城鄉建委): 為加快推進我省民用建筑能效測評工作,保障國家和省建筑節能示范工程的順利開展,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民用建筑能效測評標識管理暫行辦法》和《民用建筑能效測評機構管理暫行辦法》,決定組織開展省級民用建筑能效測評機構的申報和認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省級能效測評機構將承擔全省建筑節能工程、一星和二星級綠色建筑、省級建筑節能示范工程的能效測評。申報單位應具備承擔能效綜合測評、圍護結構能效測評、采暖空調系統能效測評、可再生能源系統能效測評、能效測評涉及的設備和產品的見證取樣檢測等全部建筑能效測評業務的資格。其基本條件如下: 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 2、注冊資本金不少于200萬元。 3、具有一定規模的業務活動固定場所和開展能效測評業務所需的設施及辦公條件。 4、應當取得計量認證。認可資格、授權檢驗范圍及通過認證的計量檢測項目應當滿足《民用建筑能效測評與標識技術導則》所規定內容的需要。 5、測評機構應具有對檢測結果進行評估分析的能力。測評機構人員的數量與素質應與所承擔的測評任務相適應。測評機構工作人員,應熟練掌握有關標準規范的規定,具備勝任本崗位工作的業務能力,專業技術人員的比例不得低于80%,高級工程師以上人員不低于10%(至少應有1名正高級工程師),工程師以上人員比例不得低于40%,其中,從事本專業3年以上的業務人員不少于30%。 6、應當有近兩年來的建筑節能相關或相近的檢測業績。 7、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和符合相關要求的質量管理體系。 8、技術經濟負責人為本機構專職人員,具有10年以上檢測管理經驗,具有高級技術或經濟職稱。 二、申報資料 1、《安徽省民用建筑能效測評機構申報書》(可在安徽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網站節能科技欄目中下載); 2、申請單位出具的表明其具備相應能力的書面申請(包括:技術、人員、設備、資質、資金方面的能力),報告內容應當包括: (1)表明其能夠承擔擬申請建筑能效測評業務的能力; (2)表明其對擬申請建筑能效測評業務技術要求的全面理解; (3)表明其具備與所從事業務有關的法律法規、技術標準等全面的知識。 3、表明申請單位具備相應能力的證明材料,包括: (1)測評機構中技術人員的職稱證書、身份證、勞動合同及社保證明或事業單位證明材料等; (2)計量認證證書(CMA)及附件;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NAS)授權的實驗室認可的證書及附件; (3)近兩年來的測評合同書、測評報告等相關材料; (4)取得的相關科研成果證書和成果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10份,其中一份為原件。 三、申報時間 請于2010年9月12日前將申報資料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建筑節能和科技處,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報程序 1、申報單位按統一格式將申報材料報送所在省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申報材料經審查符合要求后,簽署推薦意見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申報單位是省屬或中央企事業單位的,直接報送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五、聯系方式 聯系人:劉 蘭 聯系電話:0551-2871530
二〇一〇年九月三日
|
|
|
|
推薦圖片 |
|
熱點文章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