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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蘭州市40%建筑為節能型建筑 |
(時間:2010/10/27 14:26:03) |
10月26日,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王嶸率調研組對我市《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情況進行了調研。市工信委、市發改委、市建設局、市交通局等部門相關負責人就全市節能減排工作進行了匯報,副市長姚國慶參加了調研座談會。 據悉,今年前三季度,全市規模以上工業綜合能源消費量達到999.12萬噸標準煤,同比上升5.7%,增幅比上月回落0.97個百分點,六大高耗能行業綜合能源消費量952.85萬噸標煤,同比上升6.1%,占全市規模以上工業綜合能源消費量的95.2%。今年1—9月份,全市規模以上工業用電量183.63億千瓦時,同比增長了11.6%,經初步核算,全市規模以上萬元工業增加值能耗降低5.5%,預計全市單位GDP能耗降低4%左右,能夠確保完成全市“十一五”節能目標任務。 在建筑節能方面,截至目前,我市累計建成達到50%節能標準的節能建筑4200萬平米,建成達到65%節能標準的節能建筑500萬平米,節能建筑占我市建筑總量的40%,年可節約標準煤約40萬噸,已經成為全社會節能減排的重要組成部分。 調研組認為,市政府和有關部門以及各區、縣(市)政府,對節約能源工作高度重視,任務明確,措施有力,嚴格執法,強化管理。尤其是在加大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力度、加快產業結構調整、加強區域行業整治、推進公共機構節能、加快淘汰落后產能、強化節能監察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全市節約能源工作取得了明顯的成效。針對下一步工作,王嶸要求相關部門要深刻認識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實現又好又快發展和可持續發展的內涵,充分認識開展節能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切實轉變發展觀念;要進一步加大宣傳教育力度,積極創新節能機制,增強廣大市民的節能意識,動員全民參與,形成文明、節約的行為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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