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訂閱社區雜志 |
山東青島發改委確定醫療廢物處置收費標準 |
(時間:2020-5-15 9:02:54) |
近日,青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下發《關于確定青島市醫療廢物處置收費標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確定了新的醫療廢物處置收費標準,該收費標準為試行標準,試行期1年。 2019年12月底,青島海灣集團在平度新河化工園區建設的醫療廢物處置中心經市有關部門批準運營,該項目距離市區較遠,鏈條長、環節多、投入大、成本高,為合理補償成本、建立符合市場經濟要求的醫療廢物處置運行機制,《通知》規定了青島市醫療廢物處置收費標準,有床位的醫療衛生機構及相關單位,醫療廢物處置費按住院患者實際占用床日數收費,收費標準為3.9元/床日。 實際占用床日數采取市衛生健康部門上年度統計的實際數據。對無固定床位的醫療衛生機構及相關單位,按營業面積按月定額收費,收費標準分為五檔,營業面積在30平方米(含)以下的,收費標準為200元/月;營業面積在30平方米至70平方米(含)的,收費標準為400元/月;營業面積在70平方米至100平方米(含)的,收費標準為600元/月;營業面積在100平方米至150平方米(含)的,收費標準為800元/月;營業面積大于150平方米的,收費標準為1000元/月。 上述收費標準為最高收費標準,醫療廢物處置單位應在不超過最高收費標準的基礎上,與醫療廢物處置委托人商定具體處置價格,簽訂服務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
|
|
|
|
推薦圖片 |
|
熱點文章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