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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處理】陜西省對六市城鎮污水處理設施運行進行考核 |
(時間:2014-6-12 14:14:57) |
為全面提高我省城鎮污水處理設施規范化運行水平,確保污水達標排放,依據《陜西省城鎮污水處理規范化管理考核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考核辦法》),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于6月3—19日期間,組織專家對商洛、安康、漢中、渭南、榆林、韓城等市城鎮污水處理規范化管理實施情況進行重點督促檢查。 本次檢查將采取聽取部門匯報、查閱資料、現場檢查等方式進行,針對城鎮污水處理設施規范化運行監管情況、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維護情況,重點督查污水處理部門職責是否明確、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執行是否到位、監督職責是否落實,以及污水化驗檢測管理、運行與設備管理、能耗與運行成本管理、安全管理、污水處理達標等情況。 記者了解到,《考核辦法》對城鎮污水規范化管理考核的項目、內容、評價方法與標準進行了明確,將從部門職責與目標管理、部門管理、部門監督管理、城鎮污水處理廠運行與維護四大方面進行考核,具體將涉及各地“三定”方案、信息報送及公開、污水處理達標情況、能耗及運行成本管理、安全管理等十余項內容。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優良、合格和不合格四個檔次,其中90分(含90分)以上為優秀、75-90分(含75分)為優良,75-60(含60分)為合格,60分以下為不合格,不參與或不配合省市考核工作的、當年污水處理廠出現重大環境污染和安全事故的視為考核不合格。 考核結束后,省住建廳將根據本次全省規范化考核結果,對評分為優秀的市縣污水處理工作主管部門、污水處理廠在全省予以通報表揚,并作為省級園林城市、省級生態園林城市、城市建設先進市、縣城建設先進縣評選的重要依據。對被評定為不合格檔次的,將在全省予以通報批評,對存在的問題要求限期進行整改,并不得評為先進城市或先進縣。同時要求各地污水處理設施運行主管部門應完善考核監管機制,建立日常巡查制度,確保全省污水處理設施規范化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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