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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內蒙古自治區大型公共建筑要率先披綠 |
(時間:2014-6-25 14:39:14) |
內蒙古自治區日前下發《關于印發自治區綠色建筑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方案》)。 按照《方案》確定的目標任務,力爭到“十二五”期末,全區新建、改建、擴建綠色建筑面積將達1500萬平方米,全區綠色建筑面積達到新建民用建筑總量的20%,至少形成5個綠色生態城區,全面推進全區綠色建筑發展。“十二五”期間,全區實現節約標準煤約107萬噸,減排二氧化碳366.8萬噸。 《方案》提出,全面推進政府投資的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大型公共建筑率先實施綠色建筑。以政府投資的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大型公共建筑為示范引導,帶動單體建筑的綠色建筑發展,逐步向綠色建筑規;l展過渡;積極推進小城鎮、農村地區綠色建筑。鼓勵農民在新建、改建農房過程中按照綠色建筑標準進行建設、改造。 《方案》明確,內蒙古將逐步推進綠色建筑的政策法規和標準體系建設,自治區及各盟市都要建立鼓勵綠色建筑發展的激勵補貼政策,建立綠色建筑項目審批快速通道。 盡快編制出臺《內蒙古自治區綠色建筑設計標準》和《內蒙古自治區綠色建筑評價標準》;形成綠色建筑產業鏈。逐步形成包括綠色建材、綠色施工以及綠色物業的綠色建筑產業鏈;健全綠色建筑監管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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